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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3: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24-10-27
为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国务院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随后,生态环境部也于2019年4月29日公布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包括广东深圳、内蒙古包头、安徽铜陵、山东威海、重庆(主城区)、浙江绍兴、海南三亚、河南许昌、江苏徐州、辽宁盘锦、青海西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面临的环境问题,建设更加宜居的美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