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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举债主体结构

    发布时间:2024-10-27

    2019年全国各省份中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主要的举债主体,占比达45.76%,政府部门和机构作为举债主体的比重为32.13%,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作为举债主体的比重为10.32%,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作为举债主体的比重为9.44%。其中部分西部不发达地区由于省级政府或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以省级政府债务为主,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县域经济强,县级政府债务占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