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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

    发布时间:2024-10-27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个等级。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