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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稳定理事会狭义影子银行分类

    发布时间:2024-10-27

    自 2015 年开始,金融稳定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影子银行的定义和标准,引入了三层次和两步走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第一层次为宽口径影子银行,包括所有非银行金融中介业务(monitoring universe of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MUNFI)。第二层次为其它金融中介(other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OFIs),从宽口径中剔除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金融辅助机构后得到。第三层次为窄口径的狭义影子银行(narrow measure),是影子银行监测的重点,按照风险特征界分。为进一步甄别影子银行的风险因子和趋势,2016 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引入经济功能(economic functions,EFs)的概念,将窄口径影子银行细分为5 类。